统信软件儿童隐私保护指引

最新更新日期:【2021】年【11】月【18】日

 

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统信软件”或“我们”)尊重并致力于保护儿童(特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隐私。《统信软件儿童隐私保护指引》(以下简称“本指引”)旨在向监护人(以下简称“您”)与儿童说明统信软件如何收集、使用、处理、存储和保护儿童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为您与您监护的儿童提供的查阅、复制、更正、补充、撤销和删除这些信息的方式。

 

请注意,如果儿童使用我们专门面向14周岁以下的儿童的产品或服务或具有专门面向14周岁以下儿童的功能板块的产品或服务时,优先适用我们为儿童制定的具体产品或服务的儿童隐私保护指引。针对不能识别或不主动识别用户年龄的产品或服务,适用《统信软件隐私政策》和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隐私指引(如有)。我们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可能包括第三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请您注意,该第三方可能收集、使用或处理儿童的相关信息,需要由该等第三方另行获得您的同意。我们建议您让儿童在向第三方授权收集处理其任何个人信息之前征求您的同意。

 

请您理解,如果存在本指引未规定的内容,请参照适用《统信软件隐私政策》和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隐私指引(如有)。在适用本指引的情况下,如果本指引与《统信软件隐私政策》和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隐私指引(如有)中的条款规定存在不一致的,以本指引为准。

 

儿童监护人特别说明:

如果您是儿童用户的监护人,请您仔细阅读和选择是否同意相关隐私政策和本指引。如果您不同意相关隐私政策和本指引的内容或不同意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信息,将可能导致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达到我们拟达到的服务效果,您和您监护的儿童可能无法正常使用我们的产品、服务或相关的具体业务功能。

 

我们希望请您与我们共同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指导、提醒和要求他们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供任何个人信息。

 

我们提醒您,本指引中与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权益(可能)密切相关的重要条款,我们已采用加粗字体来特别提醒您,请您重点查阅。

 

本指引将帮助您了解以下内容:

 

1、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对外提供、转让、公开披露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三、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权利

四、我们如何存储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五、我们如何保护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六、本指引如何更新

七、我们的儿童个人信息保护部门/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八、向监管部门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及法律适用

 

一、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1. 统信软件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只会收集为实现具体、特定、明确及合法的目的所必需的您与儿童的个人信息,并且确保不会对这些信息进行与上述目的不相符的进一步处理。

 

1.1.当儿童使用统信软件的产品或服务时,我们会收集儿童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并使用这些信息与儿童监护人取得联系,验证其与儿童的监护关系。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的权益,我们还可能向监护人收集更多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以便进一步确认监护关系。

 

1.2.在儿童使用统信软件产品或服务过程中,我们会收集相关信息,具体请您与您监护的儿童查阅《统信软件隐私政策》和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隐私指引(如有)“我们如何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一节,详细了解我们收集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1. 我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与您的约定,将收集的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用于以下用途。若我们超出以下用途使用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将再次向您进行说明,并征得您的单独同意

·验证您与儿童的监护关系

·按照《统信软件隐私政策》和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隐私指引(如有)公布的使用目的和使用方式使用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对外提供、转让、公开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

 

1.对外提供

 

1.1. 非经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规定许可或获得您的事先单独同意,我们不会与统信软件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提供儿童的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1.1.1. 向监护人提供

我们会向您提供您所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以便您访问和管理您监护的儿童的相关个人信息。

 

1.1.2. 我们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对外提供儿童的个人信息。

 

1.1.3. 需要特别提请您注意的是,当相关服务提供商以页面跳转至服务商页面等第三方接入的方式向您与您监护的儿童提供服务时,相应的服务提供商将直接与您与您监护的儿童达成相应的个人信息授权使用许可,该等由服务提供商直接收集的个人信息并非我们对其提供的个人信息范围。该等由第三方直接提供服务的情形我们将会在具体服务页面中明确标识第三方信息。为避免歧义,您应知悉并了解,前述由独立第三方运营的网站、应用程序、产品和服务的链接,仅为方便用户浏览相关页面而提供。当您与您监护的儿童访问该等第三方网站、应用程序、产品和服务链接时,应另行同意其为您与您监护的儿童提供的隐私政策或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我们与该等第三方网站、应用程序、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在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范围内各自向您与您监护的儿童承担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责任。

 

2. 转让

 

我们不会将儿童的个人信息转让给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但以下情况除外:

 

2.1. 在获取您的单独同意的情况下转让: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获得您的单独同意后向其他方转让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2.2. 在涉及合并、收购或破产清算时,如涉及到个人信息转让,我们会要求新的持有儿童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继续受此隐私指引的约束,否则我们将要求该公司、组织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3. 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且采取符合业界标准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公开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

 

3.1. 根据您的需求,在您单独同意的披露方式下披露您所指定的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3.2. 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制性的行政执法或司法要求所必须提供儿童个人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依据所要求的个人信息类型和披露方式公开披露儿童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当我们收到上述披露信息的请求时,我们会要求必须出具与之相应的法律文件,如传票或调查函。我们坚信,对于要求我们提供的信息,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保持透明。我们对所有的请求都进行了慎重的审查,以确保其具备合法依据,且仅限于执法部门因特定调查目的且有合法权利获取的数据。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我们披露的文件均在加密密钥的保护之下。

 

三、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权利

 

按照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其他国家、地区的通行做法,我们将尽最大努力采取适当的技术手段,保障您与您监护的儿童对相关个人信息行使查阅、复制、更正、补充、撤销同意或处理限制、删除、获取相关信息副本的权利。具体操作方式请您和您监护的儿童访问《统信软件隐私政策》和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隐私指引(如有)。

 

请您注意,当您监护的儿童年满14周岁后,其有权自行管理其个人信息。如果儿童选择自行管理其个人信息,您将无法继续访问或管理其个人信息。当您监护的儿童有权自行管理个人信息时,我们会通知您与您监护的儿童,并需要其重新选择是否授权同意适用《统信软件隐私政策》和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隐私指引(如有)。

 

如果您与您监护的儿童无法通过《统信软件隐私政策》和具体产品或服务的隐私指引(如有)提供的方式行使您的权利,请您通过本指引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响应您的请求。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无端重复、需要过多技术手段(例如,需要开发新系统或从根本上改变现行惯例)、给他人合法权益带来风险或者非常不切实际(例如,涉及备份磁带上存放的信息)的请求,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

 

在以下情形中,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将无法响应您的请求:

·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与刑事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有充分证据表明您存在主观恶意或滥用权利的;

·响应您的请求将导致您或您监护的儿童或其他个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涉及商业秘密的;

·出于维护您或您监护的儿童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您本人同意的;

·其他适用法律规定的情形。

 

四、我们如何存储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

 

我们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若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集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将会将相关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我们会采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确保未收集无关的个人信息。我们只会在达成本指引所述目的所必需的最短期限内保留相关个人信息,若存储时间如超出法律的允许范围,我们将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若删除相关个人信息从技术上难以实现的,我们将停止除存储和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但在下列情况下,我们有可能因需符合法律要求,更改个人信息的存储时间:

· 为遵守法院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规定;

· 为遵守相关政府机关或法定授权组织的要求;

· 我们有理由确信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当统信软件发生停止运营的情形时,我们将及时停止继续收集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将停止运营的通知以逐一送达或公告的形式通知您与您监护的儿童,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删除或匿名化处理相关个人信息。

 

五、我们如何保护儿童的个人信息

 

1. 统信软件已采用符合业界标准的各种安全技术和严格的防护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未经授权地访问、使用或泄漏。我们严格遵循国内外的安全标准进行安全体系搭建,并结合前沿、主流的安全技术进行落地,防止用户的个人信息在未经授权时被访问、使用、泄露。统信软件建立了完善的安全防御体系,当受到外部的网络攻击、病毒感染时,能对攻击行为进行及时主动拦截。统信软件均在网络通信过程中采用HTTPS加密协议传输,能够有效避免通信过程中信息被第三方窃取。涉及到用户的隐私、敏感个人信息,统信软件都采用加密的方式进行保存,并实时进行数据备份。

 

2. 统信软件已经建立了健全的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对用户信息进行分级分类、加密保存、数据访问权限划分。制定了内部数据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从数据的获取、使用、销毁都有严格的流程要求,避免用户隐私数据被非法使用。确定接触用户个人信息的各部门及其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用户个人信息收集、使用及其相关活动的工作流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及代理人实行权限管理,对批量导出、复制、销毁信息实行审查,并采取防泄密措施;妥善保管记录用户个人信息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并采取相应的安全储存措施;对储存用户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并采取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记录对用户个人信息进行操作的人员、时间、地点、事项等信息;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定期举办安全和隐私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3. 根据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会建立专门的个人信息保护部门,指定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进行监督,并定期更新并公开安全风险、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等报告的有关内容。关于个人信息保护部门和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信息,请详见本指引【第七部分】。

 

4. 目前,我们已通过了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测评和备案,在信息安全方面已达到ISO27001的国际权威认证标准的要求,并已获得了相应的认证。但我们需要提醒您的是,互联网环境并非百分之百安全,我们将尽力确保或担保您与您监护的儿童发送给我们的任何信息的安全性。如果我们的物理、技术、或管理防护设施遭到破坏,导致信息被非授权访问、公开披露、篡改、或毁坏,导致您的合法权益受损,我们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若不幸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我们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通过站内信/您预留的联系方式等向您告知安全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或将采取的应急响应及其他有关处置措施、对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补救措施等。若难以逐一告知个人信息主体时,我们将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公告并将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上报个人信息安全事件的处置情况。

 

6. 如果您对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本指引【第七部分】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若您发现您与您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泄露时,请您立即通过本指引约定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六、本指引如何更新

 

1. 我们的隐私指引可能变更。未经您明确同意,我们不会削减您与您监护的儿童按照本隐私指引所应享有的权利。我们会发布对隐私指引的更新版本。

 

2. 对于重大变更,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包括对于某些服务,我们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通知,说明隐私指引的具体变更内容)并再次获得您的明确同意。

 

3. 隐私指引的重大变更包括但不限于:

 

3.1. 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模式发生重大变化。如处理个人信息的目的、处理的个人信息类型、个人信息的使用方式等;

 

3.2. 我们在所有权结构、组织架构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如业务调整、破产并购等引起的实际控制人变更等;

 

3.3. 个人信息对外提供、转让或公开披露的主要对象发生变化;

 

3.4. 您与您监护的儿童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权利及其行使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3.5. 我们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安全的责任部门、联络方式及投诉渠道发生变化时;

 

3.6. 个人信息安全影响评估报告表明存在高风险时。

 

4. 我们还会将本政策的旧版本存档,供您查阅。

 

七、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部门/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1. 我们已经任命个人信息保护部门及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以负责统筹及监察统信软件遵守和实施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内部政策制度的情况。

 

2. 如果您对本隐私指引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其联系,一般情况下,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或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更长时限内回复。

 

公司名称: 【统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个人信息保护部门/儿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法务部】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10号院12号楼18层】

电话:【010-62669253】

电子邮件:【privacy@uniontech.com】

 

八、向管部门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及法律适用

 

1.如果您对我们的回复不满意,特别是认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且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您有权向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监管部门提起申诉或者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政策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排除适用冲突规则